福州富强搬家公司

福州富强搬家公司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正文

搬家市场乱象丛生待规范

编辑:福州富强搬家公司  时间:2011/07/05

  租一间房子,安装一部电话,把“野广告”往电线杆子上一贴,要不就在居民楼单元门口写上联系电话,经过这一番简单操作和廉价投入,一个“黑”搬家公司就出炉了。党报热线记者今天调查发现,济南搬家市场上鱼龙混杂,多数搬家公司只是“空壳公司”,没有车辆和办公场所,员工也没有经过培训,导致服务质量下降,容易引发消费纠纷。

  今天,济南市民徐先生致电“党报热线”反映,近日他要搬家,在解放桥附近找了一家搬家公司。本来讲好价格是60元,可搬运途中,对方非得说东西太多,必须再加20元。“东西都在路上了,不然就不给拉,只好又加了20元。”徐先生说,搬家人员还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。由于事先没和搬家公司签书面合同,徐先生只好不了了之。后来一打听才知道,这些搬家人员根本就不是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。原来,这家搬家公司只是打着搬家的旗号,联系搬家业务,然后再把这些业务租给别人,把客户报价的部分给货车司机和搬家工人,自己留下一部分。

  记者采访了解到,我市不少搬家公司都是“草台班子”,“一块招牌、一张桌子、一部电话或者干脆什么都没有,打印一些小广告到处张贴,然后就承接业务。”有些搬家公司甚至没有固定的车辆,经常因临时找车而延迟用户搬家时间。多数公司也没有固定的搬运工,更不会对临时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。搬家过程中出现损坏家具事件或“死不认账”,或把问题推给搬家工人,而这些工人都是临时雇用的,根本不受搬家公司制约,多数工人也不具备赔偿能力。

 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,很多搬家公司不与客户签合同,工人装车、卸东西、收钱都是一次性买卖。如果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,客户大都只能自认倒霉。另据了解,一些搬家公司还在价格上做“手脚”。原本讲好了价格,可搬家公司到现场搬到一半,说东西一车装不下,需要再用一辆车,还得加钱。有的工人在搬家过程中以各种理由索要小费,甚至趁主人不注意偷拿物品,拆卸水管、门窗。

  这些搬家公司虽然不具备搬家的条件,却能光明正大地揽活儿。工商部门介绍,按照规定,搬家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在场所条件上只需提供办公地点就可以,并不需提供停车场所和车辆。业内人士认为,针对目前搬家市场存在的情况,有关部门应提高准入门槛,要求其必须提供搬家时必需的车辆和场所方可注册,要求其对员工进行培训,接业务时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,规范搬家市场的秩序。

请添加统计